對涉及油煙排放項目環評文件,要一并審查油煙治安方案;10月底前油煙凈化裝置須安裝完畢……為防治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太原市正積極推進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治理工作。 太原市環保局明確,中環以內經營面積在150平方米以上餐飲攤點和環境敏感點周圍餐飲業及所有入室的燒烤攤點,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實現達標排放;新、改、擴建飲食服務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油煙凈化裝置“三同時”制度。 嚴格環評審批,對涉及油煙排放項目環評文件,要一并審查油煙治理方案;對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未批先建已建成餐飲服務企業,滿足現行環保要求后予以備案,納入日常管理;對在建餐飲服務企業,一律責令停止建設,建設單位應盡快完成環評工作,經批準后按批復文件要求進行建設。 所有餐飲服務企業和食堂大灶燒烤攤點,凡未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的,限期2016年10月底前安裝完畢,油煙排放須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 (試行)》要求;逾期仍未達標的,責令停業治理。
垚駿
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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